第三节 道 具

越剧在小歌班初期的“砌末”,都是日常生活用具。小歌班后期及绍兴文戏时期,台上所用道具模仿京剧、绍剧,并由“检场”人(越剧称“值台师傅”)管理。所用道具都放在一只大木箱(俗称“百宝箱”)里。这些道具是向“堂中行头”师傅租来的。以后,主要演员有了“私房行头”,道具中的桌围、椅帔也成了主要演员必备的“私彩”,有些主要演员还自备宝剑、折扇等小道具。

  “道具”这一名称,是40年代越剧改革中,从电影、话剧中借用过来的。当时,为了与比较写实的布景吻合,以及与写意和写实相结合的表演艺术的需要,对舞台上常用的道具,如刀、枪、剑、棍、马鞭等,加以改良,达到美观、轻巧,适合女演员使用。而对另一些道具,就直接采用生活用品,或仿真制作。其时,越剧界出现了兼职主管道具的演职人员,他们开始向“王生记”家具店租用红木家具,向电影厂借用道具,或去旧货店及豫园小商品摊档购买生活用品。特殊需要的道具,按图样到灯彩店去定做。灯彩店师傅原来都是做冥器和喜庆灯笼工艺的,由于长期制作越剧道具,有的在建国后就加入到越剧的行列中来。如鸿生灯彩店学艺出身的浦菊初,1955年参加了上海越剧艺术研究中心,成了专职制作越剧道具的舞美工作人员。道具制作师,采用翻模脱胎、篾扎纸糊、立粉彩绘、刻花裱托等工艺技法,制作出各式各样道具。如《梁山伯与祝英台》中的酒杯、花瓶,形态逼真。《情探》中的龙王、神像,《北地王》中的先祖列宗,都用篾扎纸糊后彩绘,似庙里真菩萨一般。《打金枝》中的龙凤宫灯、宫扇,富丽精致。《孔雀东南飞》中的古代辇车,大木轮下隐藏小铁轮,车夫推动自如,演员坐辇走圆场,既生活又美化。《红楼梦》中的花篮、薰炉、立地花瓶等,都是既逼真又美观,令观者舒心悦目。越剧的道具,具有“轻”、“巧”、“美”、“牢”的艺术特点,为戏曲界同行所称道,如明角灯。各地不少兄弟剧种剧团,均曾派人到上海越剧艺术研究中心来学习过道具制作。1981年9月,上海越剧艺术研究中心演出的《凄凉辽宫月》中的道具(由中年技师李其实制作),获首届上海戏剧节道具奖,首开道具获单项奖的先例。